荷兰目前有部分商店为了增加生意,会故意先提高商品价格,其后再为有关商品打折,以误导顾客并吸引他们消费。内阁将会实施限制措施,以应对有卖家在网上和实体店使用“欺骗性”折扣系统的情况。
新的限制措施下,商店在为商品进行打折时,只能以商品前30天的最低报价进行打折。根据经济事务和气候部的说法,新措施意味着卖家不能短时期内提高商品价格后再为其“虚假地”打折。
经济大臣米奇・阿德里安森斯(Micky Adriaansens)表示,根据该规则,商店仍然可以对商品进行实际折扣,但消费者不必面对误导性的降价。她说:“我们将为此做点什么,这对企业家来说也是个好消息,他们也因此不得不应对不公平竞争。”
事实上,有关法规是来自欧洲范围内的决定,至2022年年中,整个欧盟将会实施该措施。不过,内阁将对于连续降价的商品作出例外的规定:例如,一件衣服先降价20%,然后降价30%,再降价50%,其后有关商品可以其首次降价时的原价开始降价。市场上少于30天的产品和快速过期的产品也可以免税。
本文由中荷商报整理编译,转载请注明出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