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牙一家法院周三裁定,在荷兰很容易买到避孕药,而且21岁以上的女性自行承担避孕药费用并不具有歧视性。
数个妇女组织和7000多名个人支持者告上法庭,要求将避孕药再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计划。支持者说,女性首当其冲支付避孕费用,而一些女性负担不起。此外,这些组织表示,能够选择何时生孩子是一项基本权利。
法院表示,目前的制度并不妨碍获得避孕药。法院在其裁决中说:“荷兰妇女可以使用多种避孕方法,这些方法广泛可用,而且费用也不高。”在2004年以前,避孕药可由公共医保报销。但在04年被公共医保移除,四年后才被恢复。然而,在2010年,由马克·吕特领导的第一届政府再次将其从所有21岁以上女性的免费药品名单中删除。
据消费者协会称,避孕药的费用在每年10到80欧元之间。宫内节育器可以使用10年,费用约为100欧元,可由家庭医生免费安置。2月,国会议员投票赞成一项动议,再次将避孕药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清单。
然而,卫生部长Tamara van Ark表示,每年的成本将在2500万至6000万欧元之间,将由下一届内阁做出决定。
同样是避孕手段,为何荷兰女性要求避孕药而非避孕套免费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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